提琴租賃條款
15.租賃期間,承租人可依個人需求,換租更高型號之提琴。其原繳租金可依租期之比例進行退還。另需補足保證金之差價即可換租。 16.客戶於提琴租賃申請書以及條款書簽名即代表同意租琴相關條款。 17.本公司保有是否接受訂單及是否接受更改訂單之權利。 |
營業時間
周一 ~ 周五 :9:00 ~ 18:00 Add:(台北)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1號23F ;02-27278143 (台南)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305號10F ;06-22166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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